茅台高管系统腐败高发:四年内近二十位高管落马 | 公司报道系列VOL.050

日前,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披露,原茅台董事长高卫东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据本站财经了解, 从2018年5月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被贵州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开始至今,包括此次落马的高卫东在内,前后共有约20位茅台高管相继被查处。

茅台任职最短董事长被双开

公开资料显示,高卫东出生于1972年11月,河南邓州人,曾在贵阳市工作多年,2017年2月转任贵州省交通厅党委书记、副厅长,2018年1月接任厅长。2020年3月接任李保芳成为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但与李保芳空降三年再主事的节奏不同,高卫东作为“空降兵”直接坐上了茅台集团党委书记和董事长的位子,成为茅台第二位省委干部。2021年8月,离开茅台集团,出任省煤田地质局局长,2022年5月被查。

贵州省纪委监委披露信息显示:经查高卫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无视组织原则,搞政治攀附;信仰缺失,热衷迷信活动;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打高尔夫球和接受宴请,谋求特殊工作、生活保障待遇。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规摊派费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道德败坏,生活极度腐化,长期沉溺赌博、多次嫖娼。纪法底线失守,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依据相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卫东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据本站财经此前报道,高卫东履新的一年半里,曾在上任不足5月就被人民日报点名批评称:酒是用来喝的,不是用来炒的,更不是用来腐的。受此消息影响,去年7月16日,贵州茅台股价大跌,市值蒸发1700亿。2020年500ml飞天茅台散瓶价格上浮80元至3150元,至2021年8月底高卫东离开茅台时,500ml飞天茅台散瓶价格已上浮160元至2910元。

袁仁国落马开启反腐风暴

早在高卫东下马前,另一位茅台董事长袁仁国就因贪腐罪被双开,针对茅台集团高管层的一场反腐风暴就此拉开序幕。

去年9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茅台集团原掌舵人袁仁国受贿案,对曾靠“批酒”谋取巨额私利超1.1亿元的袁仁国,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袁仁国自1975年进入贵州茅台酒厂工作,此后43年均任职于茅台。2000年后,袁仁国出任茅台集团董事长并提出了“国酒茅台”的概念,并动员全国茅台经销商一举逆转了茅台滞销的局面,同时建立了强大营销体系,最终使茅台超越了五粮液。2007年,茅台超过最初竞争目标帝亚吉欧,成为全球市值第一的酒类制造商。就在袁仁国“激流勇进”带领茅台站上全新的高度之时,却因违规使用茅台经销商权限而下马,随着一纸公告,袁仁国18年的功绩画上了句号。

据了解, 2018年5月,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被贵州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一年后的5月,袁仁国被“双开”,35天后,因受贿罪被检察院依法对逮捕。

四年内近二十位茅台高管落马

据本站财经了解,就在袁仁国被查处前后有近20位茅台高管相继被查处,除早期的3名涉贿高管外,袁仁国事件就牵扯了9名茅台高管,另4名高管也均因受贿被查。

在上述被查处的茅台原高管中,共14名落马,其中有8名主要涉及销售渠道,罪由均为受贿罪。包括茅台集团电商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聂永,原副董事长肖华伟,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自力,以及贵州茅台前副总经理、茅台酒销售公司原董事长王崇琳等。

2019年5月袁仁国被逮捕后,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聂永因涉嫌受贿等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置。经查,任职期间其先后利用担任茅台酒销售公司副经理兼专卖店管理部经理和茅台集团电商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茅台酒经销商在茅台酒销售方面谋取利益,受贿额达497381.80元;2020年4月,法院二审判决对其处以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20万元,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2019年8月,茅台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守洪被双开。2020年3月,因受贿罪被法院处以有期徒刑十年,罚款50万元,受同时收缴其受贿所币716.94万元并上缴国库。

同年9月,茅台集团原总经理刘自力被开除党籍,2020年12月,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对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同年10月-11月,茅台电商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肖华伟,贵州茅台原总经理助理、茅台酒销售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总经理马玉鹏、和已经退休的贵州茅台原副总经理、原销售公司董事长杜光义相继因受贿罪被起诉。

同年12月,贵州茅台前副总经理、茅台酒销售公司董事长王崇琳则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受贿,其妻子李太明利用丈夫职位之便,为经销商签批零售茅台酒、增加合同计划量、专卖店日常管理等提供帮助,共收受经销商18.821万元财物。最终,李太明因涉嫌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而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玉鹏也因累计受贿金额超6600万元,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此外,2020年1-7月,茅台销售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雷声,原华东大区经理、上海茅台实业公司原经理罗爱军均因涉嫌贪腐被捕。茅台原副总经理张家齐、茅台学院副院长李明灿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双双接受审查调查并被免去相关职务。2021年7月,贵州茅台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大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据目前茅台集团官网披露的在任九人领导班子里,有七人属于“空降”茅台,分别是新任董事长丁雄军,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李静仁,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卓玛才让,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高山,党委委员兼总法律顾问段建桦,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刘刚,党委委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滕建勇。

(郑皓元 陈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