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大選前馬斯克天天送3200萬 合法性引發質疑

美国亿万富豪马斯克。路透

亿万富豪马斯克日前在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川普的造势场合中承诺,即日起至11月5日投票日,天天都将送出100万美元;对此,宾州州长今天呼吁执法单位着手展开调查。

综合路透社和美联社报导,马斯克(Elon Musk)昨天在宾州哈立斯堡(Harrisburg)一场由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America PAC)主办的活动中,送出1张100万美元(约新台币3200万元)支票给现场1位名叫德瑞尔(John Dreher)的男性;而今天在宾州匹兹堡(Pittsburgh)的活动,又把第2张100万美元支票发给了1名女性。

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是一个由马斯克成立的政治组织,用来力挺川普赢得本届大选。

本届总统大选之中,无论是对川普还是他民主党籍对手贺锦丽(Kamala Harris)来说,宾州这一仗都只能赢不能输。而马斯克送钱的举动,是他以自身非凡财富影响选战的最新一例。

宾州民主党籍州长夏皮洛(Josh Shapiro)今天在国家广播公司(NBC)访谈节目「会晤新闻界」(Meetthe Press)表示,马斯克送钱给宾州登记选民的计划「令人深感担忧」,并说「执法部门可以研究一下」。

马斯克发放100万美元的对象为签署他网路请愿书的民众。这份请愿书内文写着,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和第2修正案保障言论自由与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透过签名,我承诺支持第1修正案和第2修正案」。

根据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说法,除了签署请愿书,想获得这100万美元支票抽奖机会的民众,必须是登记选民且是亚利桑那、乔治亚、密西根、内华达、北卡罗来纳、宾州和威斯康辛这7个摇摆州的居民。

请愿书还向每位签署的宾州登记选民发放100美元,也向介绍宾州登记选民签署的人提供100美元。

● 马斯克大方撒钱 专家:已游走在法律边缘

但马斯克这么做是否合法,未来几天必将成为各界关注焦点。

美国司法部选举犯罪条例指出,蓄意以报酬诱导或奖励民众投票或登记,属于联邦等级犯罪行为,且这类报酬不仅指金钱支出,还包括任何有货币价值的物件,例如烈酒或抽奖机会等。

部分选举法专家已对马斯克这种赠与行为示警。竞选财务律师费雪(Brendan Fischer)表示,最新这一招之所以游走在法律边缘,是因为民众若要取得100万美元支票抽奖机会,先决条件是要登记成为选民。

他在电邮中表示:「如果宾州所有请愿书签署人都具有(抽奖)资格,那么合法性就不会有太大问题,但以登记做为给付条件则有可能触法。」

西北大学(Northwestern University)普利兹克法学院(Pritzker School of Law)选举法教授麦可.康(Michael Kang,音译)表示,在大选日逼近下举行抽奖活动,很难证明这项举动不是为了鼓励民众去登记投票。

他说:「虽然不完全是付费叫人投票,但界线已模糊到让外界担心它的合法性。」

川普今天在宾州造势时,针对马斯克的「散财」举动回应说,「我没有在追这件事」。他同时表示,他和马斯克聊很多,「他是我的朋友」,并称马斯克对国家贡献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