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大学招生考量种族案 意外凸显「非裔大法官对立」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9日认定,学院和大学不应将种族列为招生的考量因素之一。(美联社)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杰克森去年成为首位担任此职的非裔女性,当时众人期待她的自由派观点在种族议题上有别于同为非裔的保守派大法官汤玛斯。两人今天言词交锋验证了这点。

路透社报导,联邦最高法院今天做出轰动社会的决定,实际上终结了「平权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政策,认定学院和大学不应将种族列为招生的考量因素之一。许多学校数十年来都实施这类政策,以增加非裔和拉丁裔学生人数。

杰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与汤玛斯(Clarence Thomas)的激辩,反映了美国社会深深的意见分歧,两派阵营对于法律上应如何看待种族一事各有看法。

杰克森主张法律理应用来减少根深蒂固的不平等;汤玛斯则坚决认为美国宪法不能以肤色为考量。

汤玛斯在这次裁定附上的协同意见书中说,杰克森「充满种族概念的世界观,每一步都站不住脚」;他还提到,与其将人视为他们经验和挑战的整体,杰克森目光短浅,只在乎「种族决定论」。

杰克森则反击说,汤玛斯「展现对种族意识的执念」;她在反对意见书中写道:「我国从来不曾完全无视肤色。」另有2名自由派大法官也联署这份意见书。

以保守派占多数的最高法院做出裁定,认为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和北卡罗来纳大学(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的招生政策违反宪法第14修正案,即承诺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

美国自由派大法官杰克森。(资料照/路透社)

杰克森形容这是项「逃避现实」的裁定,无助于改善现况,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杰克森写道:「让我们大家厘清这混乱处境的唯一方法是:勇敢正视种族不平等,然后按照证据和专家所言行事,以创造公平的环境,共同迈步向前,一起努力让所有美国人实现真正的平等。」

她还说:「(最高法院)多数派今天做出的判定,有碍我国终结种族不平等的情况,导致多数派积极鼓吹的不看肤色的世界更难实现,这真是不小的讽刺。」

美国大法官汤玛斯立场属于保守派。(资料照/路透社)

75岁的汤玛斯自1991年担任大法官至今,他大力捍卫宪法禁止对种族有差别对待的概念,不论差别对待的意图为何。

汤玛斯的意见书中,有许多针对杰克森的内容,他写道:「照她的观点,我们全都被无情地禁锢在种族歧视的社会里,奴隶制度的原罪和过去要非裔美国人屈从的历史仍决定着我们今天的生活。」

汤玛斯还说:「她提出的妙计是对菁英专家的意见照单全收,必要时采用种族的手段来重新分配社会财富,以『创造公平环境』,这些全都以种族标准来评判。」

乔治梅森大学(George Mason University)法学教授索民(Ilya Somin)认为,这次杰克森与汤玛斯的交锋「非常有意思」,「即使两人都同意『吉姆克劳法』(Jim Crow Law)和奴役制度是有悖于建国理想的恐怖压迫形式,他们仍从中获得如此迥异的结论」。「吉姆克劳法」是指美国某些州过去针对非裔实施的种族隔离政策。

康乃尔法学院(Cornell Law School)教授多夫(Michael Dorf)说:「某种程度上,这场激辩重点在于:谁能在法庭上代表非裔族群?汤玛斯回应大法官杰克森的一部分潜台词是:『她不代表所有非裔族群,当然也不代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