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近2年共通报46名性侵前科犯 入境后台警竟无法追踪
▲吴姓性犯罪前科犯就住在松山区1处公寓,辖区警方多次访查皆未在家,最后才知道他在内湖某间科技公司工作。(图/记者赵永博摄)社会中心/台北报导台湾自2005年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后,有性侵害的前科犯都会被记录进刑事局的性犯罪前科犯资料库,同时定期接受警方的访查,不过日前1纸警政署的公文流出,指出有台美双重国籍的性侵前科犯入境台湾,不过因为他在台湾没有刑事纪录,所以警方并不能针对他进行访查,只是不能从事教育相关的工作。根据警政署的资料显示,美国根据《梅根法案》从2016年至今一共通报台湾46次,指出有性犯罪的前科犯可能入境台湾,不过最后仅有6名入境,最新1例的通报在2018年的2月24日。1名33岁有台、美双重国籍的吴姓男子入境台湾,居留地就在台北市松山区,辖区松山分局多次前往访查或者打电话确认位置,但不是不在家就是不接电话,此举让警方相当困扰,最后才查出吴姓男子就在内湖某间科技公司任职。警政署国际组指出,只要接到美国通报并确认入境,那警政署这边就会发文给教育部、劳动部、卫福部以及移民署相关单位进行防范,由于目前仅美国有相关的法案会通报其他国家,所以尚未接获其他国家的性犯罪前科犯通报。警方也提到,台湾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在2005、2011年先后修正后,性侵前科犯假释、缓刑、免刑、赦免,必须接受观护人保护管束以及警方的访查,不过具有双重国籍的性犯罪前科犯,因为在台湾并没有判刑甚至是刑事纪录,所以警方无法进行追踪,导致性侵案发生时,警方无法立即追踪到嫌犯。▼警政署指出,从2016年至今共接获46名性犯罪前科犯的通报,不过仅有6名入境台湾。(图/翻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