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亮票遭开除党籍 前绿议员二审翻案成功

台南市议员蔡秋兰(右)因议长选举没亮票遭民进党开除党籍,二审翻案成功。(中时资料照)

台南市议员蔡秋兰5年前因正副议长选举中未依民进党指示亮票,遭民进党中评会开除党籍,她不服打官司救济,历审都判她败诉,高院更一审认为,开除党籍的决议不是由党员代表大会做成或追认,违反人团法及民法规定,逆转改判蔡女民进党党籍存在。可上诉。

蔡秋兰曾担任3届台南县议员,县市合并后连任3届市议员至今,她也曾担任台南市议会民进党团召集人。她对民进党提告,指控2014年12月31日中评会裁决开除她党员资格,是明显违法的裁决属于无效,请求法院确认她党员存在。

台北地院及高院都驳回她的声请,经最高法院撤销后,高院更一审认为本案不适用2017年公布施行的政党法,应依当时法律人团法及民法相关规定审理。

更一审认为,人团法及民法规定,开除社员必须经总会决议,但民进党当年是中评会做成的裁决,而非党员代表大会做成或追认,因违反强制规定属于无效,逆转改判蔡女与民进党党员资格存在。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