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设警语冲浪客枉死 国赔246万

东森新闻记者林立晨、张仲华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曾经是游泳校队男子,4年前和朋友乌石港冲浪,却不幸溺毙在消波块中,他的母亲申请国家赔偿台湾高等法院认为,东北角管理处当时没有设置警示标语,的确有疏失,判陪家属246万元。

▲曾是游泳校队的杨姓男子不幸溺毙。

溺毙的杨姓男子曾是游泳校队,4年前和朋友到宜兰乌石港冲浪,早上10点多,朋友发现他失踪,到了下午3点多在岸边被找到时,已经没有生命迹象。虽然事发迄今已经4年,但杨妈妈的心还是好痛,她认为现场没有任何警告标语,才会让儿子误闯危险海域,酿成悲剧

法官认为,虽然东北角管理处事后已经加上告示牌,但事发当时的确没有做好管制措施,判决要陪杨妈妈246万抚慰金全案可上诉。尽管能够获得国家赔偿,但独自抚养三个孩子长大的杨妈妈,仍无法不能接受小儿子回不来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