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曝調解內幕不撤文 林智堅律師發聲明「追究法律責任」
媒体人黄扬明先前在脸书分享疑新竹市前市长林智坚与调查官余政煌9日在法院调解的内幕,林智坚的委任律师反驳,双方隔空互战,林智坚委任律师昨晚在部落格发布声明,指黄扬明爆料调解的内幕经核与事实诸多不符,强调媒体未向律师查证即转载有损名誉之事,若未即行下架该报导,亦将追究法律责任。
对此,黄扬明在脸书回应,他的贴文不会下架,欢迎提告,不用考虑。届时将在法庭请求传唤余正煌、林智坚、调解法官作证。
林智坚委任律师萧雄淋、胡中玮在声明中指出,自今年6月9日调查员余正煌与新竹市前市长林智坚在台北地方法院达成调解后,有关台大硕士论文争议案即已落幕。黄扬明爆料调解的诸多内幕,经核与事实诸多不符,律师已于日前反驳并澄清。但是,黄扬明事后又称也是采访余正煌所得,皆为事实,且律师当时并未在场,但当时黄扬明也未在场,何以知道余正煌所述为事实?
两人指出,黄扬明又称林智坚委任律师于去年12月29日代林智坚发函直接寄给余正煌,而非发函给其律师,违反律师伦理,连法官都觉得不对。这关系到律师名誉,必须加以澄清。
两人表示,该律师函全文共7页,主要在说明余正煌所使用民调,是林智坚与民调单位共同创作,双方拥有共同著作的著作权,非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
因此,余正煌使用该民调写论文,即使是教授陈明通所提供,余正煌应另得两位共同权利人的授权,即使解释为林智坚事后有同意,亦不生授权的效力。即使生授权的效力,林智坚亦于该律师函函到之日起终止授权,该论文在网路及市面上流通,皆属非法,若余正煌不撤回自诉,林智坚亦将提起违反著作权法之反诉。
上述函件是对余正煌声明其无权使用民调,且即使有权使用,亦有终止授权的意思表示。余正煌的三位律师只是得到自诉代理的授权,并未向林智坚表示得到谈判的授权。该律师函若寄达余正煌三位律师,反而不发生终止授权的效力,所以将律师函直接寄给余正煌,才是合法的。
萧雄淋律师已执业律师30余年,30年前即已担任台北律师公会理事,胡中玮律师执业律师10余年,二者皆在大学任教多年,皆对律师法及律师伦理非常熟悉,一向合法行使律师职务,无触犯律师伦理的可能。
声明指出,余正煌、黄扬明既非法律人,却再次对外公开声明林智坚委任律师违反律师伦理,已涉妨害律师名誉。因此,将考虑对该二人提刑事自诉及民事诉讼。如果媒体未向律师查证,即行转载有损律师名誉之事,为有过失,若未即行下架该报导,本律师亦将追究其民事责任。
新竹市前市长林智坚台大硕士论文风波余波荡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