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指自肥案再闖關 陽明:獎金發放非董事長可決定

针对媒体报导,阳明海运自肥案再度闯关,阳明今天发布5点声明澄清,相关提案悉依内部办法与流程规范办理,非董事长个人可决定薪酬或奖金发放,自肥之说并无依据。

媒体在今年5月初报导,阳明海运董事长郑贞茂、总经理杜书勤支领高额特别贡献奖金,疑似「自肥」,当时阳明发布3点声明澄清,强调无自肥问题。

媒体20日报导指出,郑贞茂5月提案分配特别贡献奖金给自己200万元,自肥案遭到封杀,20日再度提案给薪酬委员会,是总经理200万元、董事长「留白」,再度遭到薪酬委员会退件;阳明今天发布5点声明澄清。

第1,阳明董事长郑贞茂自2020年10月就任以来,公司整体营业绩效、财务状况均大幅改善,其中固然受惠于产业环境变化,但公司营业表现均不输同业,2021年至2022两年间营业利益率在全球货柜同业中均名列前茅。

第2,阳明董事长、总经理整体薪酬支给与同业相较显有落差。

第3,阳明奖金发放数额提拨悉依本公司岸勤从业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办法办理,特别贡献奖金亦同;阳明幕僚作业均依既定流程提报,董事长对于提报内容并未表达任何意见,同时依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规范,董事及经理人个别薪资报酬内容及数额应提交薪资报酬委员会讨论并将委员会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第4. 现任董事长于2020年就任后,即于2021年股东会修正公司章程,删除董事长得兼任总执行长的制度,使董事长与总经理的职责能明确划分。在章程修正前,董事长兼任总执行长,得依员工身份领取员工酬劳,但自章程修正后,董事长即不得领取员工酬劳,显示董事长尊重公司治理趋势推动各项制度,并非以个人权益为考量。

第5. 阳明薪资保密,提报薪酬委员会议内容如涉及薪资事项,均以密件处理,讨论议案如涉及个人利害关系,当事人均回避未参与讨论,但相关议案内容会议讨论过程,屡次被有心人士外泄予特定媒体,作为人身攻击之用,而非探讨制度内容,此作为不仅伤害公司形象且有违公司治理精神。(编辑:杨凯翔)113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