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包5000」父生前赠房养女 后母争产反遭连环打脸
桃园市年近90岁的黄姓老翁再婚前将房子送给养女,没想到去年过世之后,朱姓妻子却认为这位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并未尽孝,加上房子是借名登记,并非是真的赠与,因此希望讨回所有权,不过,最后却遭法官法脸。
▲黄男再婚前就将房子送给养女,没想到过世后却变成妻子与女儿之间的争执点。(图/达志/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朱妇主张,丈夫生前膝下无子,因此收养1男1女,现在两人都已成年并离家在外独自生活,原本丈夫有意将房产留给女儿,于是先以借名登记产权的方式转移到孩子名下,实际所有权仍为自己,后来两人决定结婚,养女的态度就突然大变,一再拒绝这桩婚事,也从来没有给她好脸色看,还经常为此发生争吵,「这时候他已经心死,也不指望女儿能尽孝,并在2015年间声请终止收养。」
朱妇认为,丈夫已尽到为人父对子女的扶养义务,还曾以每个月只有3万元退休俸维生只能满足温饱,希望女儿支付部分扶养费做为孝心测试,结果都遭到拒绝,可见对方根本无心扶养,因此希望能撤销赠与并讨回房子的所有权。
▲朱妇认为养女根本没有尽孝,于是提告想讨回房产,结果却被接连打脸。(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不过,黄姓养女反驳,房子本来就是父亲感念她的孝心所赠,房屋税、地价税等都是自己出钱缴纳,根本就不是所谓的借名登记。而当地何姓里长也出庭证称,他每个月都会到黄家访视一次,期间曾听黄男谈过这件事,「我很确定他的意思就是要把房子送给养女,不是暂时登记在名下。」
桃园地院法官认为,黄男生前曾证实,养女成年之后依旧对他相当照顾,每个月还会额外支付5000多元的生活费,过生日、过年也都有包红包,显然与朱妇所说的情形不同,因此不采信她的说法,最后裁定败诉,女儿仍保有房子的所有权。
★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today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