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妆部落客做医美「照片供宣传」 5年后要求下架不成告诊所败诉
▲美妆部落客Umie控诉医美诊所侵害肖像权提告,二审法官认为,诊所依合约使用照片没问题,判Umie败诉。(图/翻摄脸书粉专Umie)
脸书粉专破10万赞的美妆旅游部落客Umie(本名陈冠谕),于2013年间与医美诊所协商,以同意分享手术案例、撰文替诊所宣传为报酬,换取减免18万余元的医美费用,Umie事后要求撤照,却发现诊所又上传,依侵害肖像权求偿50万元;Umie不服一审只判赔3万上诉,北院日前判Umie败诉,不仅一审的3万没了,还要负担一、二审的诉讼费。
Umie控诉,她2013年6月间与BC时尚诊所谈好,以帮忙宣传为报酬,交换减免「前额内视镜五爪提眉」、双眼皮及眼袋手术的费用,但后来认为当初签约的内容,揭露太多个人隐私,且分享时间及区域都没有规范,等于收了这18万,无限期让诊所拿手术照及隐私宣传,主张诊所在她2018年5月要求下架后,仍以她照片宣传至2020年12月,持续侵权获不法所得达208万余元,向诊所求偿50万元。
诊所表示,这手术不是只有他们会做,Umie大可选择其他诊所,而双方签约后,诊所也只拿Umie的照片,当作手术的成功案例,没拿去登在如色情网站等非正常管道,主张Umie求偿无理。
法院一审认为,Umie于2018年5月寄存证信函、要求诊所下架照片后,诊所就不能再用Umie的照片了,尤其内容涉及医疗隐私,认定诊所侵害Umie的肖像权,判赔3万。
Umie不服一审只判3万上诉,二审法官认为,诊所依双方协议的合约,拿Umie的照片来宣传没问题,且Umie在照片放了几年才要求下架,看不出来有因照片曝光受到甚么痛苦,改判Umie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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