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裁決總統公務行為有豁免權 非凌駕法律

美国最高法院做出历史性裁决,判定总统行使宪法权力享绝对豁免权,免于刑事起诉,其他公务行为应推定为享豁免权,除非能证明这些行为超出公务范围,并强调该决定未让总统凌驾法律。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今天以6比3的票数通过裁决,同意者为6名保守派大法官,其中包括3位前总统川普(Donald Trump)任内任命的大法官,反对者为3名自由派大法官。

美国司法部特别检察官史密斯(Jack Smith)在2023年8月以4项罪名起诉川普,指控他2020年竞选连任失败后密谋推翻选举结果,散播选举舞弊的谎言,导致国会山庄2021年1月6日发生暴动,阻碍国会确认拜登(Joe Biden)赢得选举的程序。

川普的律师团主张,卸任总统对其任内的公务作为享绝对豁免权。此举意图拖延法院的审理。联邦地区法院去年12月裁定川普不具刑事豁免权,律师团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抗告,今年2月遭驳回。最高法院今天对此案做出裁决。

最高法院裁决,总统的公务行为享绝对豁免权,非公务行为则没有,是美国历史上首例判决。至于川普被起诉的行为中,哪些属于公务行为,将由下级法院厘清。

裁决书指出,关于前总统是否有豁免权以及豁免权范围的问题,应检视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根据这个权力的性质,前总统任内的公务行为有某种程度豁免权,至少在「核心宪法权力」方面有绝对豁免权;其他公务行为应假定为享豁免权,除非能证明这些行为超出公务范围;非公务行为则没有豁免权。

裁决书说明,总统执行宪法赋予的权力时,国会不能干预、法院也不能审理其作为。国会不能以法律将总统的这类作为定为犯罪,法院也不能起诉。因此,最高法院认为,总统在其专属宪法权力范围内的行为有绝对豁免权,免于刑事起诉。

裁决书指出,并非总统的所有作为都是公务,非公务即没有豁免权,总统并非凌驾于法律之上。至于川普在国会山庄暴动案的作为是公务或非公务,大法官在裁决书中提出几个考量原则,但最终的分析要由下级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