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6旬翁带团竟把女成员搞上床 衣衫不整被抓:她来借厕所
谍对谍!基隆市一名张姓导游于2015年带团出游,晚上竟成功诱使参加导游培训的余姓女成员开房间,还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仍被张姓导游的太太抓包,可是证据不足,偷情男女获判无罪,但须赔偿张妻50万元,全案可上诉。
▲老翁导游带女成员上床激战,被老婆抓包。(示意图/记者陈雕文翻摄)
张妻指控,63岁张翁原为导游,2015年2月带团,晚上下榻新北市三重区一家旅馆,与余女开房间翻云覆雨,她则带着警察跟征信社人员进房抓奸,只见两人衣衫不整,气喘吁吁躺在床上,看来刚结束一场激战。张妻大翻白眼并酸「怎么样?你们爽吗,这么快就结束的吗?」事后控告张、余通奸。
张翁解释,带团当天,旅行社的疏忽,没有帮他准备房间,才会另找其他旅社投宿,但要等到晚上11点才能入住,无聊的他,想起小他22岁的中国籍妻子,自从嫁来台湾并取得国籍后,就对他不理不睬,一时间难过到想找人谈谈,所以约了接受导游训的余女外出逛街,直到11点后入住。
张翁说,两人逛完街都累瘫,所以他才邀约余女进房泡茶,喝完茶,余就借了厕所,后来他打算洗个澡再陪余下楼搭计程车,殊不知被一群人闯入房内。法院认为,由于缺乏性交的直接证据,通奸部分判无罪。张妻不服,另提民事求偿100万元。
法院根据张妻提供的证据(影片),显示两人共处一室又衣衫不整,确实侵犯配偶权。余女辩称不知张翁结婚,张妻持续打脸,拿出两人(张、余)的对话截图,证明余女确实知情已婚,法官因此判张翁与余女需连带赔偿张妻50万元,可上诉。张翁感叹说,妻子2013年就离家,就算回来也只是要讨钱,如果妻子愿意照顾他,他何必还要找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