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身心障礙者 認識才能談理解
民进党立委洪申翰(右一)等人,邀请障碍者团体举行记者,盼尽快将「身心障碍者权利保障法」院版草案送入立法院审议。记者潘俊宏/摄影
北市师生冲突一案引起社会关注,随着媒体揭露学生的特殊生身分,让舆论转移为「教师无辜」或「学生情有可原」的矛盾对决;然而扁平化的思维恰恰反映共融教育面临的挑战;更深层次而言,无论在校或出社会,身心障碍者所经验的世界仍与常民世界存在莫大鸿沟。
顾名思义,身心障碍者意指肢体与心智上因生理或心理原因带来日常生活的限制,影响社会参与。正义论者主张国家和政府应以政策促进实现人人机会均等,常见的有以法规要求企业聘雇一定比例的障碍者,或开办障碍职业训练,使其有经济能力。
反对者多质疑国家政府不可「偏袒」身心障碍者,主张应「一视同仁」,甚至把责任丢回原生家庭,称「偏袒」为「特权」。政务委员林万亿曾在《台湾的社会福利》一书归结国内外理论否决前项说法,简言之,照顾身心障碍者,使其有能力工作、照顾自己,长远而言对国家是「利大于弊」,既能减轻财政负担亦增加劳动产能,此价值亦应符合台湾社会主流的效益主义。
申明「调整」并非「特权」,目标是使人人机会均等,而非使之过度依赖的核心价值后,读者将能从去脉络化的影片片段发掘学生的立场:其一,学生曾尝试应用控管情绪的技巧,使用他的「画画权」为自己情绪缓解,但他感到「画画权」正被剥夺而不安。其二,冲突升高的座位争执,隐含学生的无力感,亦即座位不是自己能选择,但他还是在不甘愿的情况下顺应班级规则。缘此理,其弦外之音是:如果可以,是否有移除障碍的自主权?
美国教育学者杜威曾言「教育即生活」,而我们要进一步追问何谓「生活」?吃饱穿暖、出社会有工作、结婚生子、广结善友、旅行出游等皆是生活,而这些生活的本质与需求无关乎是障碍者或一般人,但很明显障碍者「经验到的」生活相当严峻:不便的交通、异样的眼光、难以启齿的身心障碍身分、挫折的工作交友经验等,不一而足。
再者,实现美好生活恰好和一些舆论主张「身心障碍者有病去看医生」、「关在医院就好」背道而驰;退一步言,即便求医住院,终究还是要出院,出院后的「生活」又该当如何?共融教育的理念便在于从教育做起,让国家未来的主人翁逐渐理解,人虽然在生理特征、内在性格等有许多不同,但人追求的价值却高度相同,都渴望爱与归属、成就感、被需要,通俗来说即是追求「善」、「好」及「自我价值」。
公共卫生向来主张「健康」应为全民所有,常见的「三级预防策略」在此例中亦可应用:接受医疗帮助(二级)、复健(三级)以避免功能退化之外,现存舆论仍缺乏对于初级预防的讨论与配套措施,其对象为全民,而非囿于教育场所。故而以认识作为理解的起点,拉近常民与身心障碍者差距的初级预防,恰是刻不容缓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