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签入境外籍人士 停留期限第三度延长30天

外交部发言人欧江安。(图/外交部提供)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因应新冠肺炎疫情,针对滞留我国的外籍人士,分别于3月21日、4月17日二度延长在台合法停留30天。对此,外交部18日再宣布第三度延长,不过本次不需另行申请。

外交部表示,尽管国际的疫情有趋缓的迹象,但各国采取国境及飞航限制还未解除,因此针对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签证、落地签证或持停留签证入境我国,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的外籍人士,其在台得停留期限,第三次自动延长30天。

外交部指出,后续还会依疫情发展状况进行检讨跟调整内政部移民署针对逾期停(居)留外来人士正在推动「扩大逾期停(居)留外来人口自行到案专案」,只要是3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到案者采不收容、不管制来台期间及最低罚锾等鼓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