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会放鞭炮吓到!骑士抄安全帽「一打二」 遭打断手指再罚4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黄姓骑士去年12月1日下午3时许骑机车行台中市某宫庙,因为不满被鞭炮声吓到,与陈姓、张姓男子发生口角双方扭打成一团,过程中他手持安全帽殴打张男后脑杓,导致对方头部挫伤合并脑震荡。由于3人皆有动手,最终黄男被台中地院法官伤害罪判处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4万元,另外两人也被依同罪各判处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黄男声称是被鞭炮声吓到才会打人。(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黄男在判决书中主张,当日的确有拿安全帽打人,但没有任何伤害的意思,「我当时被鞭炮吓到,张男从庙里出来承认是他放的,我跟他说话,他就拉我、推我,害我右眼受伤,我才拿安全帽回击,但他和陈男有拿椅子要打我,是他们先动手的。」

不过,张男辩称,当时双方发生口角以及肢体冲突,确实有拉扯等情形,但他没有打人,反而是被黄男打昏,再醒来时已经送抵医院了。陈男同样强调自己没有动手打人,「黄男受伤跟我没有关系。」

▲宫庙活动经常会施放鞭炮,没想到3人却因此惹上官司。(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非本案事发地点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黄男与张男起争执时,双方互有推挤、拉扯等动作,接着他手持安全帽殴伤对方,两人进而开始互殴,可见这已经不是为了排除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况且,纵使真的是张男先徒手推人,他的反击行为仍无法构成正当防卫。

由于张男被打到头部挫伤合并脑震荡、全身多处擦伤而倒地,陈男见状随即出手回击,导致黄男手指骨折头皮撕裂伤。台中地院法官认为,3人皆有动手却都没有坦承犯行,事后也没有互相赔偿,考量到他们都没有前科,最终依伤害罪判处黄男拘役40日,张男、陈男各判处拘役20日,皆可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