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會燃放鞭炮勸導不聽 台南聯合稽查小組依規定開罰

台南市安南区昨晚庙会活动,有男子于晚间10点多仍在安中路施放烟火,联合稽查小组依法开罚。记者黄宣翰/翻摄

台南市安南区昨晚有庙会遶境活动,有男子于昨晚10点多在安中路六段大马路中摆放大量鞭炮,辖区警方立即派员前往协助劝导、制止,但他仍趁隙点燃鞭炮,警方今天说,后续由联合稽查小组依法开罚。

台南市警三分局执行土城香庙会安维勤务,于昨晚10点多,经联合稽查小组通知,在安中路六段发现民众于路中摆放大量鞭炮,立即派警员前往协助劝导、制止,但男子仍趁隙点燃鞭炮,后续由联合稽查小组依法开罚。

警方说,噪音管制法第8条第4款规定,晚间10点到次日7点,不得使用扩音设备及施放烟火,但依传统礼俗神轿入庙免不了燃放烟火或炮竹,市警三分局与环保局及消防局组成联合稽查小组,除了宣导优质宗教政策外,并对违反规定之情事进行开罚。

据了解,噪音管制法第8条第4款规定,晚间10点到次日7点,不得使用扩音设备及施放烟火,于晚间11点前施放烟火,依规定可罚3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