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7月起禁用「一次用塑膠杯」 違規最高可罰6000元
苗栗县配合环境部禁用「一次用塑胶杯」政策 ,将在今年7月1日起上路。图/苗栗县政府提供
苗栗县配合环境部禁用「一次用塑胶杯」政策 ,将在今年7月1日起上路,限制使用对象包括饮料店、连锁便利商店、速食店、摊商等,苗栗县实施日期经县府与相关业者研商后订定,违者可处1200至6000元罚锾,目前县内一些茶饮店都已陆续提前改用纸杯。
苗栗县环保局指出,环境部2022年公告订定「一次用塑胶饮料杯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其中有关饮料店不得提供塑胶一次用饮料杯实施日期,由各县市主管机关提报,经环境部核准后发布实施。全台22县市都已提报实施日期并陆续执行,苗栗实施日期去年6月邀业者研商说明,考量库存品的去化时程,敲定今年7月1日起实施。
一次用塑胶杯限制使用对象包括饮料店及摊商、速食店、连锁便利商店、连锁超市等。
苗栗环保局表示,台北在2022年实施,是全台最早实施禁用一次用塑胶杯的县市,其他县市大多已在去年及今年初陆续实施,苗栗县从今年7月起实施,与花莲、台东、澎湖同步,最后实施的县市为金门,将在9月起实施。
苗栗县环保局长陈华盛表示,新制上路前,环保局会再邀集业者办说明会提醒,也请店家务必配合减塑减量政策,减少一次性垃圾产生。县内目前包括7-11、全家便利商店、莱尔富及OK-MART共25处门市已提供民众借用循环杯服务,欢迎民众多利用。
此外,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也将在明年元旦上路,全国同步实施。包括观光旅馆、旅馆、民宿及其他提供住宿服务等业者,不得提供容量小于180毫升的液态盥洗及保养用品,也不得陈列个人卫生用品供消费者自行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