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大型车事故频传 结合多方单位宣导驾驶人3不原则

苗栗县警局与苗栗监理站合办大型车职业驾驶人安全讲习。(苗栗县警局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苗栗县警局与苗栗监理站合办大型车职业驾驶人安全讲习。(苗栗县警局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苗栗县警局与苗栗监理站合办大型车职业驾驶人安全讲习,教导驾驶正确装置行车纪录器。(苗栗县警局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苗栗县警局与苗栗监理站合办大型车职业驾驶人安全讲习,并加强违规稽查。(苗栗县警局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近日苗栗县境内连续发生多起大型车交通事故,以省道台1线及台61线快速公路最多,初步研判其肇事因素为疲劳驾驶、超速及超载等违规行为,苗栗县警察局除规划加强取缔勤务外,首度与苗栗监理站、苗栗县游览车客运商业同业公会及竹南分局等单位,共同举办交通宣导,向驾驶人宣导不疲劳驾驶、不违规超速及不超载等3不原则。

县警局交通队派员至苗栗监理站道路交通安全讲习教室,向县内约120位大型车职业驾驶人,宣导行车前应养足精神、检查行车纪录器及行车视野辅助系统等相关机件有无正常运作,避免行驶道路突然发生故障,另行驶中切勿违规超速、超载、闯红灯及疲劳驾驶,连续驾车超过八小时等行为,行车后应妥善保存相关录影佐证资料,俾利日后调阅之需。

警方并实地教导驾驶人应正确装设行车纪录器纸张,慎防颠倒放置在行车速度仪表板下,导致纪录时间白天与夜晚相反,另外还教导判别行车视野辅助系统有无正常开启录影功能、照摄角度是否恰当及电力是否充足等,避免违规上路,违反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8─1条「汽车依规定装设之行车纪录器或行车视野辅助系统装置无法正常运作,未于行车前改善,仍继续行车者,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九千元以上一万八千元以下罚锾」规定处罚。

苗栗县警局长陈武康表示,防制交通事故可由交通执法、工程及教育等层面着手,执法不是主要目的,只是方法之一,应从源头向驾驶人灌输正确守法观念,才是治本之道,提醒所有用路人务必遵守各项法令规定,以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