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检2件国民法官法案件 正式进入审判程序
国民法官法今年开始实施,苗栗地检署已起诉两件国民法官法案件,目前正式进入审判程序。(李京升摄)
苗栗地检署4月20日侦结起诉林姓被告涉嫌伤害致死案;另于4月27日侦结起诉王姓被告酒后驾车肇事致死案,苗栗地检署8日指出,两案已依国民法官法相关程序送请苗栗地方法院审理,这也是苗栗地区在国民法官法实施后,第1、2件国民参与审判案件,正式启动并进入审判程序。
苗栗地检署表示,该署检察官张文杰侦办林姓被告涉嫌,今年1月22日(大年初一),徒手攻击章姓被害人致死案,认林姓被告涉犯刑法第277条第2项前段伤害致死罪嫌,法定刑是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罪。
另该署检察官张智玲、萧庆贤侦办王姓被告涉嫌在今年1月26日(大年初五),酒后驾车肇事撞及黄姓被害人致死案,认被告所犯系刑法第185条之3第2项前段,酒后驾车致人于死罪,法定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此二案经检察官侦查终结后,均已依法提起公诉。
苗栗地检署指出,国民法官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后,正式将刑事审判制度扩及民众参与,该署起诉上述2案,均属该法第5条第1项第2款「故意犯罪因而发生死亡结果者」之案件类型,依法应由法院遴选国民法官参与审判。该2案起诉送审后,也已正式启动苗栗地区国民法官参与审判程序。
苗栗地检署检察长蔡宗熙表示,该署于审判阶段将协同承办警察人员于法庭提出相关事证,以足使素人法官理解的口头用语及简化图表呈现相关事实及证据,并积极论辩;另已协调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苗栗分会对被害人提供充分的辅助资源及心理支持,期使被害人于审判过程协助厘清事实并保护被害人避免受到2次伤害。
蔡宗熙强调,未来苗检将持续致力于促进司法的可近性、精进搜证的完整性,与辖区的司法警察共同维护苗栗地区的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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