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弱勢住院看護費 增家人看護補助

苗栗县政府县务会议昨审议通过修订县内低收、中低收入户伤病住院看护费用补助办法,除放宽补助资格,费用也调升,低收由1500调为2000元、中低收由750调升为1000元,并新增「家人看护」补助项目,可追溯到今年元旦起,估计县内有近万人受益。

县府指出,补助办法修订后,看护费用补助资格放宽到低收、中低收入户的户籍人口,不再局限65岁以内的主要工作者因伤病才能申请看护费,因为不论老小生病需要看护,对低收、中低收家庭的主要工作者都是沉重负担。

除调升看护补助,另新增家人看护费用,低收1000元、中低收500元,补助医师诊断为「需要专人看护」的伤病患者,中低收入户成员每人每年最高补助9万、低收入户成员每人每年最高补助18万元。

县府社会处表示,苗栗县2008年实施低收入户伤病住院看护补助办法,近年因物价上涨等因素,考量现今住院看护费用增加,对经济弱势家庭支出造成负担,补助金额已不敷实际需求,因此参照去年中央对直辖市与县市政府执行社会福利绩效实地考核指标,调整每人每日补助费用,增加的费用支出将运用公益彩券盈余补助经费支出,不占公务预算,也不影响既有社福。

社会处表示,符合申请住病住院看护费用补助低收入户约2706户、中低收入户1122户,预估有近万名弱势家庭成员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