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床战实况遭PO上网3年 好友看片惊觉主角是闺密
一名嫩妹与男友分手后遭报复,将两人床战实况遭PO上网,3年后才发现。(中时资料库)
台中市一名嫩妹,去年接到闺蜜急电,表示自己在观看色情网站时,竟然发现片中男女主角竟然就是她,甚至标题还以「小婊子」为题,让该名嫩妹当场崩溃,女方直觉当时拍摄的是萧姓前男友,而且该片早已在3年前就在网路上流传 一怒下前往警局报警提告,台中地院简易庭一审判萧男3个月,但经上诉后双方和解,且付出赔偿金,因此改判2年缓刑。
根据判决书记载,萧男与女友在105年间开始交往,系男女朋友关系,2人交往期间,萧男多次与女友发生性关系时,偷拍两人性交过程,甚至趁女友不注意时偷拍裸照。
但2人于3年前分手后,萧男竟为了报复,在106年间,将自己与女友的性爱影片,上传到某色情网路论坛,并以主题为「小婊子」之文章中,供网友观看,直到去年,女方友人在网路论坛上,看到女方性爱的身影,她自己私下观看后,竟然发现竟是与男友交往拍下的影片,于是向警方报案。
台中地院简易庭审理时,审酌两人为男女朋友,分手后本应好聚好散,认为萧男纵使不能互相祝福,也不应该借由上传2人交往期间之亲密影片,毁损前女友之名誉,且依现今科技,电磁纪录影像能被反复、大量复制,并透过网际网路快速散播,一旦上传至网际网路后,甚难阻止、收回,但萧男竟恣意将2人性交过程拍摄之影像,上传至网路论坛网站,供不特定多数人观览,使女方身心受创,并危害社会善良风俗,足认其法治观念淡薄,且未能与女方达成和解,因此判刑3个月。
但萧男认为判决过重上诉,台中地院认为萧已与被害女子达成和解,女方也同意不追究萧刑责,且已支付和解金,因此驳回上诉,宣告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