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视国会罪二读 最重20万可连续罚

多个亲绿团体在立法院外举行「国会滥权,民主倒退,公民抢救,立院集结」行动记者会,抗议立法院处理国会改革相关法案违反民主程序。21日晚上涌入民众齐声抗议。(罗永铭摄)

立法院院会21日续审国会改革草案,由于民进党使出拖延战术,并号召场外动员,立院昨挑灯夜战至12点,草案审查进度仍如牛步。昨二读通过藐视国会罪(行政罚部分)以及人事同意权相关规定修正,听证调查权则在二读程序中。立法院程序委员会已通过周五续审国会改革草案,由于当天还要确认17、21日议事录,恐再爆冲突。

民进党与亲绿社团昨号召群众在场外抗议,意图制造「太阳花2.0」,刚拿下《鲁保罗变装皇后秀》冠军得主妮妃雅也到场声援。尽管滂沱大雨,愈晚人愈多,人潮从青岛东路延伸中山南路、逐渐扩展至济南路。场外群众的陈抗群组严格管制参与者不能冲进立院,不仅在群组内喊「冲」就会被退群,版规也要求「冷静不下来就马上回家!」

蓝白立委则上网拚场,国民党立委罗智强场内开直播,串连所有蓝委脸书。

昨虽没发生剧烈冲突,但民进党仍技术性拖延,审查速度缓慢,昨仅二读通过藐视国会罪(行政罚部分)以及人事同意权相关规定修正,昨晚处理国会听证调查权部分,但尚未完整二读通过;程序委员会则通过24日续审国会改革。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二读条文增订藐视国会相关罚则,明定官员对质询之答复,不得超过质询范围之外,并不得反质询,也不得拒绝答复、拒绝提供资料、隐匿资讯、虚伪答复或有其他藐视国会之行为。

被质询人经主席规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复却仍违反者,由主席或质询委员提议,经院会决议,可处2万元至20万元罚锾,而违反上述规定者均可移送弹劾或惩戒。另明定官员于立法院受质询虚伪陈述者,依法追诉其刑事责任。

人事同意权部分,明定立院依宪法规定行使审计长、大法官、监察委员、考试委员等人事同意权,改采记名投票表决;人事同意权案交付全院委员会或相关委员会审查,自交付审查之日起,期间不得少于1个月,且应于审查过程中举行公听会,邀集相关学者专家、公民团体及社会公正人士共同参与审查,并应于院会表决之日10日前,拟具审查报告。

而被提名人的学历、最高学历学位论文、经历、财产、税务、刑案纪录表及其他审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应由提名机关于提名后7日内送交立法院参考。

立法院各党团或未参加党团之委员,得以书面要求被提名人答复与其资格及适任性有关之问题并提出相关之资料;被提名人之准备时间,不得少于10日。被提名人应于提出书面答复及相关资料之同时,提出结文,并应于结文内记载已据实答复,绝无隐匿资料或提供虚伪资料;违者委员会应不予审查并报告院会,经院会决议,得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