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县3乡镇移除浪浪计划 在地居民认养每只补助6千
苗栗县3乡镇23个里将执行移除游荡犬计划。(李京升摄)
生态中心内设有游荡犬专区。(苗栗县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农业部推动生态热区移除游荡犬计划,苗栗县3镇、23里列入计划范围,苗栗县政府动物保护防疫所5日指出,即日起将执行计划,办理家犬管理、游荡犬捕捉、绝育、移置等工作,当地居民若认养试办区的游荡犬,每人可请领每只6千元的认养奖励金。
县府农业处指出,动物保护法修法自2017年2月起公立动物收容所收容犬猫动物零扑杀政策施行,各县市配套措施为诱捕、绝育、注射疫苗、回置捕捉生活地,从源头管理控制游荡犬猫繁殖速度及减数量,避免公共卫生交通安全问题与降低人犬冲突。
根据农业部最新全国游荡犬只数量调查,推估去年全国游荡犬数15万9697只,每百人游荡犬数为0.69只,与上期2020年调查结果15万5869只相较,游荡犬数量增加2.46%、3828只,每百人游荡犬数增为4.54%。
因此中央研拟推动「特定生态热区试办特定台湾原生种野生动物因犬只侵扰改善专案计划」,苗栗后龙、通霄、卓兰等3乡镇镇、23里,试办有效游荡犬移置与管理,以改善并降低游荡犬只侵扰野生动物问题。
苗县动物保护防疫所指出,执行范围为通霄镇白东里、白西里、内岛里、新埔里、福龙里、通湾里、福源里、乌眉里、内湖里、平安里、通西里、平元里、枫树里、通东里;卓兰镇苗丰里、上新里、内湾里、新厝里、中街里、新荣里、老庄里;后龙镇南港里与中和里,共计3镇23里。
23个里将执行生态热区内,禁止人为食源影响野生动物及游荡动物,办理家犬管理、游荡犬捕捉、绝育、移置工作,并以结扎送养替代结扎回置,目前在动物保护教育园区,已规画游荡犬收容专区,为让犬只在环境变动最小情形下,能在原本生活的社区内获得照顾,也提供当地民众认养在地捕捉的游荡犬,每只将有6000元认养奖励金额。
另外,移除游荡犬计划的3镇23里也将展开家户访查,协助饲主完成宠物登记、绝育、施打狂犬病疫苗,若未配合法规,必要时将开立限期改善通知单,如果未完成改善,则将相关资料移案动物保护防疫所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