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县财务困难 监委:刘政鸿挪灾补款

监委刘德勋、高凤仙晚间召开记者会说明弹劾刘政鸿案,监委以11比1通过弹劾,全案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刘德勋和高凤仙表示,此案是在地方巡查时经民众陈情而立案调查,经约谈县府相关人员、财政部、主计总处等人员后,认为刘政鸿在接任县长之初就知道县府财务状况不理想,反而在97年起还大幅扩张岁出,97年至103年间岁入岁出短绌金额合计高达新台币361.75亿元,平均每年的财务缺口约51亿余元,远高于95年及96年的22亿及18亿余元,是造成苗栗县政府财务危机的主因。

刘德勋说,刘政鸿为了让预算平衡假象,违反中央对直辖市及县(市)政府补助办法规定,在8年间虚列无中央核定依据的补助收入预算共计510亿余元,其后实现数仅27亿余元;中央要求提出偿债计划,刘政鸿前后提出3次计划但都无法落实。

刘德勋进一步指出,刘政鸿为了符合行政院于101年7月要求公债总额不得超过399亿余元的指示,从当年开始大举调用县府辖下各种基金专户资金,不过,未归还的金额却逐年增加,到103年底已高达147.76亿余元,基金专户帐上应有资金仅余31.83亿元。

到了104年初,刘德勋说,基金专户资金已无法再应付县库调度需求后,最终爆发无法支付员工薪资及厂商工程款的财务危机。不过,更严重的是,刘政鸿自101年底起违法留用中央对辖下乡镇公所的灾害补助款高达2.1亿余元,截至105年5月才转拨571万余元,有的灾害复建款被留用长达1035天,工程都已完工了,但是到监委调查时都没有拨给公所,漠视民众生命安全。

高凤仙表示,印象中刘政鸿很勤快、很有企图心,也想做事,但他的大问题就是手段不正确,要求各局处去找钱,为了达到平衡岁入岁出要求各局处虚列预算,而苗栗县议会也没有善尽把关责任,最不好的是挪用灾害补助款、甚至调借社福基金,刘的局处首长曾反映没钱,但县长却说「哪会没钱,可以调社福基金」。

高凤仙表示,各个县市虽然也有虚列预算,但没有像苗栗县这么严重,经过主计处在三要求改正,刘政鸿都没有改进,最后把一个县市搞到破产,希望其他县市不要有类似的状况发生。105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