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县杜绝游荡犬 加发6000元奖励金
农业部推动生态热区移除游荡犬计划,苗栗县3镇、23里列入计划范围,苗栗县政府动物保护防疫所5日指出,即日起办理家犬管理、游荡犬捕捉、绝育、移置等工作,并设游荡犬收容专区,若当地居民认养试办区的游荡犬,每人可请领每只6000元的认养奖励金。(本报资料照片)
农业部推动生态热区移除游荡犬计划,苗栗县3乡镇、23里列入计划范围,苗栗县动物保护防疫所5日指出,即日起将执行计划,办理家犬管理、游荡犬捕捉、绝育、移置等工作,当地居民若认养试办区游荡犬,每只可请领6000元的认养奖励金。
县府动保所长张俊义提到,根据农业部最新全国游荡犬只数量调查,推估去年全国游荡犬数15万9697只,每百人游荡犬数为0.69只,与上期2020年调查结果15万5869只相较,游荡犬数量增加2.46%、3828只,前年更多达110只野生动物遭犬攻击,因此农业部提出在台中、南投与苗栗3县市试办移除游荡犬只计划。
苗栗后龙、通霄与卓兰等3乡镇23里列入计划范围,计划启动后禁止人为食源影响野生、游荡动物,并执行游荡犬捕捉、绝育、移置工作,同时委外办理家犬管理,协助饲主完成宠物登记、宠物绝育、施打狂犬病疫苗,并宣导不放养、不弃养。
张俊义说,为让从野外捉扎的犬只能在环境变动最小情形下,于原本生活社区内获得照顾,将推广「结扎送养」替代「结扎回置」,目前在苗栗动物保护教育园区已规画游荡犬收容专区,民众只要认养在地捕捉的游荡犬,每只可请领6000元认养奖励金。
另外,因应其他区域喂养游荡犬,造成群聚却无法可管,县长钟东锦月前邀集动保团体、专家学者座谈,研拟订定《苗栗县禁止喂养游荡犬猫自治条例》,针对条例中的「禁止喂养」,动保团体表达异议。县府农业处长陈树义表示,自治条例仍在草案阶段,人为喂养将纳管,不会一次性禁止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