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香港外资 陆港股扩大互通范围

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告,大陆证监会前期已宣布将会同港方扩大互联互通股票标的,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和更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纳入标的范围。

公告称,在两地证监会共同支援和推动下,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就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整体方案达成共识。

而这次股票互联互通拟双向扩大标的范围,具体调整在沪深股通的标的范围调整为:市值50亿人民币及以上且符合一定流动性标准等条件的上证A股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成分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的A股。

至于港股通的标的范围调整则为,在现行港股通股票标的基础上,纳入恒生综合指数内符合有关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股票,即属于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分股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根据现行规定纳入港股通。

此外,将沪港通下港股通标的范围扩大至与深港通下港股通一致,即沪港通下港股通纳入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分股。

值得一提的是,大陆官方昨日还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数据20条」,强调要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资料要素治理制度等;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做强做优数位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