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团爆「波波医姐弟」靠爸医院实习 卫福部:回台得重新来

▲台湾基层牙医师协会暨本土小牙医联盟今召开记者会。(图/记者赵于婷摄)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民团质疑一对在捷克学医的姐弟,返台的学校实习是在父亲开设的没资格收训的小医院完成,涉密医行为。对此,卫福部表示,国外回台毕业生都要重新在「具教学资格」的机构实习。

「波波医」是指到波兰等东中欧国家取得医师、牙医学历的学生。台湾基层牙医师协会暨本土小牙医联盟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有2名在捷克念书的「波波医师」,学校的实习学分竟然是在其父亲在台湾开的小医院完成,该医院并无资格收训实习医学生,考选部却承认其学历,卫福部更是在审查会议前修改医师法施行细则、放宽学历审查标准,并且无视两名波波的违法密医行为。

对此,卫福部医事司副司长刘玉菁说明,根据现行医师法施行细则第10条规定,外国学历毕业生若参加台湾国考,要先在有教学资格机构完成3200小时实习,而且一律要经过教育部学历甄试,通过后才可考国考第一阶段,之后还要重新完成1年适应训练的实习,通过之后才能进入国考第二阶段,然后才可以进入毕业后一般医学生训练(PGY)以及后续专科医师训练和考试。

刘玉菁强调,新版医师法施行细则中的「学分采认」,是从106年学历采认原则移过来,卫福部并没有更改,只是提高法律位阶,且台湾基层牙医师协会也认同该学历采认原则比较严格,比对内容即可确认。

而针对台湾基层牙医师协会指控的事件,刘玉菁说,这部分应该是指应考资格,不是法规规定的问题,学历到考选部后,要看当初检附的举证资料有没有符合规定,实际审查内容是考选部个案去认定,医师法对密医行为是有法律清楚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