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人工生殖法草案考量不周 忽視女性生育權

台湾全国妈妈护家护儿联盟发言人单信爱(右1)表示,「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考量不周,应先暂缓送到立法院,政府要全盘先纳入妇女权益,重视儿童权益。台湾妇女维护生命协会创会理事长解慧珍媛(右2)、台湾怀孕妇女关怀协会秘书长林朝兴(左1)、中华儿童暨家庭守护者协会执行长周明涌(左2)。记者廖静清/摄影

人工生殖愈来愈进步,甚至成为政府的「福利政策」,但是修法争议不断,尤其是代理孕母议题成为焦点。「台湾全国妈妈护家护儿联盟」、「社团法人台湾怀孕妇女关怀协会」及「社团法人台湾妇女维护生命协会」指出,「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考量不周,应先暂缓送到立法院。

妈妈盟发言人单信爱表示,三个民间团体于8月5日至8月19日进行问卷调查,针对「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研拟开放代理孕母合法化,以及单身、同性伴侣使用捐赠精卵进行人工生殖,共收集2042笔有效问卷,调查结果分析,近九成认为近期卫福部公告的人工生殖草案还有待修正。

其中,有七成三不同意「代理孕母合法化」、七成三不同意「单身及同性伴侣可使用捐赠精卵人工生殖」,另有二成填答者认为「法规完整可同意」。在法案不完备的前提下,填答民众有超过九成五的人不同意「代理孕母合法化」,超过九成三不同意「单身及同性伴侣可使用捐赠精卵人工生殖」。

国健署妇幼健康组副组长蔡维谊说,卫福部于5月14日公告「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研拟开放同性伴侣、单身人工生殖合法,也增列代理孕母。目前已经开了3次专家会议,代理孕母还有人权问题需要研议,国健署会加速统整各界意见、达成共识,力拚年底送至立法院。

台湾生殖医学会常务理事张甫轩说,人工生殖法让争议20多年的代理孕母合法化,包括单身、同性伴侣使用捐赠精卵进行人工生殖,台湾应该跟上国际趋势,同性婚姻已经合法化,但却要寻找国外的人工生殖管道,医疗环境无保障。「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是新的曙光,解决同婚家庭的困境,让多元性别家庭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

单信爱认为,民众对人工生殖草案有疑虑、不赞同,已经严重影响妇女生育权益,尤其是代理孕母议题。世界卫生组织于去年公布的研究数据指出,怀孕对女性来说,应该是充满希望和正向体验的阶段;女性可以掌控自己的生育权,包括是否生小孩、什么时候生小孩。

单信爱提到,「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不够周全,不应贸然开放,政府要全盘纳入妇女权益,包含生产风险、产后忧郁辅导、医疗照护等。另外,也要重视儿童权益,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第七条,儿童出生后,有尽可能知道谁是其父母并受其父母照料的权利。

对于台湾少子化问题,单信爱表示,应该从帮助年轻人「敢婚、敢生」来治本,而不是剥夺女性的生育权。她以欧美国家开放捐精、捐卵、代理孕母的政策为例,并没有提高生育率,反而造成许多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