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轰「北检图利镜周刊」违侦查不公开 《镜周刊》声明回应

图文/镜周刊

针对台湾民众党113年12月27日晚间发布脸书之贴文,本刊回应如下:

一、 中华民国宪法第11条规定:「人民有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之自由。」镜周刊发行「柯文哲涉贪全纪录」特刊,是宪法保障的权利,在违法、玩法的台湾民众党眼中竟变成「嚣张」「目无法治」?!台湾民众党打压新闻自由、出版自由,视法律为无物,心态昭然若揭!

二、 台湾民众党对其党主席涉贪等弊案无法自圆其说,只能一再操作「侦查不公开」议题,企图混淆视听、模糊焦点。事实上,媒体并非「侦查不公开」规范的对象,台北地检署也早已对此分案侦办中,台湾民众党声明一再要北检回答,岂不是要北检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

三、 本刊也要请台湾民众党回答,贵党主席柯文哲脸书发文提到「在检方的起诉书里,也证明橘子根本不是什么大帐房」,既然如此,为何她仍滞留海外?要不要请她早日到案说明?

镜周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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