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质疑柯文哲案新闻稿与判决书不一致 北院急说明

(示意图/资料照片)

对于柯文哲的京华城案,台北地方法院新闻稿称「沈庆京面露满意微笑离去」,但判决书未见相同文字,民众党质疑是新闻稿捏造?还是偷偷改判决理由?台北地方法院今(11)日也紧急发声明澄清。

对于台北地方法院115年3月26日113年度金诉字第51号被告柯文哲等人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新闻稿提及「沈庆京面露满意微笑离去」,民众党指出,北院新闻稿认定柯文哲和沈庆京有默示的一抹微笑,但是在判决理由中完全没有。让大家很怀疑,新闻稿是捏造的?或是新闻稿出来以后,遭到社会排山倒海质疑,于是在判决理由偷偷改掉?非常奇怪。

台北地方法院今(11)日也紧急发声明澄清表示,新闻稿与判决书性质不同,表达方式本即有别,本件判决书本文达374页,而新闻稿仅以35页作摘要说明,两者在篇幅、叙述密度及文字用语上,自难逐字一致,亦无须完全对应。

另外,台北地方法院指出,本件新闻稿之描述系基于判决书所载内容之整理与转述,并非凭空增添情节。新闻稿所使用之沈庆京先生「面露满意微笑离去」一语,系将判决书所载朱亚虎先生上开观察内容,加以整理,以较为简明、易懂的方式呈现,并非虚捏事实,亦未逾越判决范围或改变原意。

台北地方法院强调,判决效力以判决书为准,新闻稿不具变更裁判之效力,新闻稿中明确载明:「本新闻稿内容如与判决原本不一致者,以判决原本内容为准」,以避免误解。对于判决内容之理解,应以完整判决书为依据,若仅就个别文字差异进行片段比较,易致误解,且亦无助于理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