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竹市议员参选人叶国文 「赞助辖内学子奖学金」涉贿 20万交保

新竹市香山区议员候选人叶国文以赞助辖区学子奖学金之名,寻求选民支持,新竹地检署认定构成贿选。(王惠慧摄)

新竹市香山区议员参选人叶国文今年6月期间,对某社团法人协会捐助1万2000元,提供所属选区学生奖学金之用,且寻求所属协会成员支持,新竹地检署接获情资后,随即展开调查,并于20日传唤叶国文及担任协会理事长的陈姓女子以及嫌疑人共14人到案,检察官讯问后,认为叶国文及陈女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等罪嫌,分别以20万及2万交保并均限制住居,其余人则请回。

新竹地检署初步厘清案情,表示叶国文于今年6月间,利用陈女担任理事长的某社团法人协会举办年度会员大会暨关怀活动,捐助协会1万2000元,赞助协会发给叶国文所属选举区内学生奖学金之用,且寻求所属协会成员支持。

后来陈女于今年6月25日活动举办之际,向与会者介绍叶国文准备参选议员,且奖学金来自叶国文赞助,将颁发给叶国文所属选举区内的学生,当场即由叶国文上台颁发奖学金给选举区内的学生,并致词寻求在场者支持其参选议员。

新竹地检署在接获情资指出新竹市议员候选人叶国文对陈女担任理事长之某社团法人协会捐助金钱,作为设籍选举区内学生奖学金等情,经检察官廖启村指挥法务部调查局新竹市调查站、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新竹地检署检察事务官,于20日传唤叶国文、陈女及相关证人、嫌疑人共14人到案。

检察官讯问后,认叶国文、陈女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行求贿赂、第102条第1项对团体机构行贿等罪嫌,予叶国文交保新台币20万元并限制住居,陈女交保2万元并限制住居,其余人则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