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与法官共审 头一遭

惩戒法院成立后最受瞩目的就是参审员制度,17日起民众可参与「职务法庭审判公务员惩戒案。图为参审制模拟案件开庭。(本报资料照片

惩戒法院成立后最受瞩目的就是「参审员制度」,民众可以参与「职务法庭」审判,未来参审员2人与职业法官3人共组合议庭审理惩戒案,目前有26位民众报名,法官遴选委员会今(17)日将选出12位参审员,逐案抽2位参审,其余是递补人选

人民参与审判决定司法官惩处,导因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陈鸿斌对女助理性骚扰案,职务法庭原判他免除法官职务,他办理退休后提再审,竟获改判罚款1年月俸

职务法庭的参审员与立法院审议中的「国民法官」不同,参审员遴选出炉后,由司法院院长许宗力任命任期3年、不得连任,只要有来开庭日费3000元、交通费实报实销,未开庭时参审员仍可从事原本工作。国民法官因案件随机挑选人民担任,案件审结后就结束,没有任期制

职务法庭参审员至今仅26人报名,司法院解释参审员是主动报名争取,与未来普通法院的国民法官是被动遴选,只要被选中,除非有法定事件拒绝,否则一定要参与审判。

职业法官部分,职务法庭第一审陪席法官须具备实任法官10年以上资历,由司法院遴选普通法院、行政法院法官各4人。其中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人数各至少1人;职务法庭第二审遴定最高法院法官2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