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目张胆!员警在婆家旁吻小三 遭直击拍照成铁证代价超惨

高雄张姓员警被亲友抓包在婆家附近和小三拥吻,张妻对两人提告求偿。张男事后离婚还赔偿前妻300万元换撤告,但判小三仍需赔偿12万5千元定谳。(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张姓员警被亲友抓包、在婆家附近和小三拥吻,张妻看到照片后怒向两人提告求偿50万。张男辩称和小三是「单纯情谊之短暂接触」、「错位」导致被误会。但高雄地院法官检视照片,周遭景物皆清晰,认定两人确实在接吻,审酌张男已给付太太300万元换撤告,判小三仍需赔偿12万5千元定谳。

张男和太太结婚近20年,两人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张妻指控,丈夫2019年3月起就开始不给家用,常常晚下班,还不时辱骂她,害她必须看精神科。2019年7月,张妻亲友在她婆家附近亲眼目赌张男和小三拥吻,偷偷拍下照片后交给张妻,为此两人大吵一架还闹离婚,张妻怒告张男和小三求偿50万元。

张男辩称,当时只是因为应酬有喝酒,为了「开车不喝酒」才请葛姓女子来接他,可能两人靠得比较近才被误会。葛女也辩称,照片拍摄的角度「错位」导致看起来他们像是在接吻,加上照片没有明确的日期,解析度又低,偷拍不得当证据,也无法证明两人接吻。但高雄简易庭法官检视照片,发现照片内张男两人周遭的车牌、景物都相当清晰,认定两人接吻,判两人应赔25万元。

判决出炉后,张男和太太离婚,还付了300万元换撤告。葛女不服上诉,强调自己没有亲吻张男。高雄地院法官审酌张男和小三双双反驳照片中有拥吻行为,但都刻意回避回答照片中的接送时间,判定两人接吻属实,照片也因在公开场合拍摄,非「偷拍」,可作证据无误,最后判葛女应赔偿张妻12万5千元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