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 缴水电瓦斯费也有发票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去(2014)年10月通过提案,要求水、电、瓦斯等公用事业在1年内须全面开立电子发票财政部今(16)日表示,日前已修正发布「统一发票使用办法」,不但规定公用事业须开发票,也增订统一发票管制措施预计明年1月1日上路

财政部说明,因应立院财委会去年一项「1年内应要求公用事业改采电子发票」附带决议,3月9日已删除原本「公用事业经营本业部分得免开统一发票」规定,换句话说,一旦新办法上路后,水、电、瓦斯等公用事业都得按规定开立统一发票。

另外,财政部也指出,统一发票管制措施(停购、限量管制或按月核章)适用于业者营业状况不明、课税方式改变或未依法报缴营业税情形有助避免业者开立不实统一发票、影响交易秩序

但在征收实务上,稽征机关过去只能依据「营业税稽征作业手册规范」作业,颇有争议;因此,此次也增订稽征机关停止、管制或解除营业人购买统一发票的事由,让政府采取相关行政处分有所本。

至于新办法的施行日期,财政部认为,公用事业导入电子发票涉及系统修改、人员训练等,需要一定缓冲期间,因此选在明年1月1日发布施行。

面对此等变革,财政部官员私下则叫苦连天,称一旦开立电子发票,只要有民众得奖,还得主动通知,相关单位人力势必吃紧,「若以10个人拿10张发票来说,通知得奖的复杂程度不会是10加10,而是相乘。」该官员也说,未来随着发票数量增加,民众得奖机率虽会提高,但奖金恐被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