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审《核管法》放宽延役 绿备战预料本会期三读有难度
▲核三厂外观。(图/台电提供)
记者皮心瑀/台北报导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10日将排审由多名国名党立委提案的《核管法》修正案。民进党立委林宜瑾批评,蓝营想为国内老旧核电厂延役,但法案版本干涉专业且昧于现实,拿核安当政治斗争工具。至于是否会在本会期三读,立院人士则指难度较高。
核三厂1号机运转执照7月27日届期,后续将停机除役,2号机则是明年5月。根据《核子反应器设施运转执照申请审核办法》第16条,林宜瑾说明,若核电厂欲延役,应于执照有效期间届满前5至15年,提出执照换照申请,然而,由于核一、核二、核三各机组均已超过换照申请期限,蓝营若成功修法,可规避该审查规范。
分析国民党的修法提案,林宜瑾分析共两类,第一为凿开换发执照申请期限的破口,要求主管机关不得因超过时限而拒绝换发申请;翁晓玲的版本则自成一类,直接跳过换照申请,要求核电厂一直营运到安全出现问题为止,并且不只要让营运中核电厂延役,且还涉及核电「重启」,欲使已经进入除役程序的核电厂再运转。
日前经济部长郭智辉对于《核管法》修法,称经济部是执行单位,「立院通过什么,我们就执行什么」。立院人士则指出,明日排审,本会期三读感觉有困难,且作为召委柯志恩应该不会想要背书。
对于蓝委的提案,林宜瑾则批评,这是意图以立法文字,凌驾施行了近20年,无论执政党是蓝是绿都遵循办理,维护我国能源安全至今的专业审查机制。蓝委们的作为无非是在没收主管机关权能,视经专业评估订定的《核子反应器设施运转执照申请审核办法》如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