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立委补选投票日!要上班的人 可领到加班费

▲明天是台北士林大同区台中市北屯区的立委补选投票日。(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

财经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台中市立委补选明(27)天就要投票!劳动部提醒,明天是台北市士林、大同区及台中市北屯区的立委补选投票日,具有地方选举投票权劳工都可给予放假一天,如果劳工上班,雇主需依照劳工的假别给予加班费依法加班后,劳工可依自己意愿选择加班费或补休。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专门委员王金蓉表示,如果劳工当天有加班,雇主就需依照劳工的假别给予加班费,不过例假的劳工除了天灾事变突发事件外,不得加班。

王金蓉说,有四种不同的状况作为给薪标准

第一,如果劳工当天是正常工作日利用2小时投票,上班6小时的话,雇主当天2小时投票时间工资也须照给,其余6小时则为加倍工资。

第二,劳工当天同样是正常工作日,而如果是利用2小时投票,上班8小时,当天2小时投票时间工资照给,上班8小时中的6小时为加倍工资,另2小时回到劳动基准规定的1又1/3。

第三,若劳工当天是休息日,上班9小时;王金蓉说,9小时加班费按劳基法规定,前2小时1又1/3,第3小时到第8小时为1又2/3。

第四,如果劳工是跨日班,像是投票前一晚11时上到投票日当天上午7时;王金蓉表示,投票日当天零时起就须给加倍工资,雇主须给7小时加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