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医对决!自然疗法杠上西医疗法 判决结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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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名医许达夫遭台北荣总放射肿瘤科名医吴元宏在网路上批评,指许造成一名病患延误就医,许男提告向吴男及台北荣总等,连带求偿1元并要求在四大报登报道歉,历审认定吴男等的发言受言论自由保障,判决免赔及道歉,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许起诉主张,他是脑神经外科专科医师曾罹患癌症,就自身疾病处理方式及想法著述立说并对外分享,但吴男等人竟在网路上分别利用脸书社群网站大肆抨击,他主张吴男等人让他名誉受损须赔偿损失,台北地方法院驳回他的请求后,他提上诉。

高院认为,医师诊疗行为乃可受公评之事,医师以著作、网站或于诊所对外宣扬之医疗观念,涉及社会大众阅听后基于对专业信赖而影响对于疾病治疗方针之选择,因牵涉公众利益,在言论自由上应给予较大之保障。

高院指出,吴元宏因认同实证医学,担忧广大病患若放弃接受正统医学治疗,转而求助未经实证研究的另类疗法,致生可能延误病情、丧失治疗先机之疑虑,他的言论与公共利益相关受言论自由保障,不构成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判决免赔,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