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被控冒警白嫖 行车记录器录下「我是朝九晚五工程师」大逆转
一名梁姓男子被控诉原本和女网友约定以1 小时2000 元的代价进行性交易,但后来因不想支付援交费用,竟心生歹念,佯称具警察身分,若不乖乖配合,就回警察局做笔录,借此强制性交得逞。新北地院一审判梁男有期徒刑3年4月,不过,高等法院在行车纪录器所录制的对话内容中发现,他在途中曾表示是「朝九晚五的工程师」,改判无罪。
据判决书提到,梁男透过网际网路聊天室认识女网友,得知对方亟需资金援助,为满足自身性欲,于是提议性交易,议定以1小时2500元代价性交易1次,并相约在超商前见面再去开房间。
但后来女网友则是提告,梁男因不想支付援交费用,就自称是警察身分,需交出手机、证件,还暗示当时行经该处的二位穿着制服员警是同事,后来想藉身体不舒服为由离开,却又被警告「若不乖乖配合,就回警察局做笔录」,结果却被口交且性侵得逞。
判决书指出,梁男坦承有和女网友发生性行为,但坚词否认有强制性交,辩称,有要求查看身份证以确认她是成年,驾车载她到所指定旅馆,但因客满,又返回另间旅社,途中曾向她表示,「我是朝九晚五的工程师」。
高院当庭勘验梁男提出的行车纪录器,勘验发现他有提过自己是「一般工程师朝九晚五」,加上当天与梁男擦身而过的一位巡逻警员出庭时也说,「在路上巡逻有非穿着警察制服的人向我打招呼情形,并不常见,他有无向打招呼称学长之事,没有印象」;另外,旅馆监视器画面也显示,一位员警与被告梁男和女网友擦肩而过时,没有交谈也没有打招呼,因此女网友指诉梁男冒充警员身份要胁进行性行,实难遽信。
最后,高院认为原审未详细斟酌梁男辩解,直接以女网友证词中不利他的部分及所提出证据,遽指他涉有强制性交犯行,而予以论罪科刑,尚有未合,且他上诉意旨否认犯罪,指摘原判决不当,非无理由,自应由本院将原判决予以撤销改判,做出无罪之谕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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