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2机构爆逼社工转帐回捐薪资 劳部:违法最高罚100万
有立委提及,近期爆出高雄、台南两社福机构要求社工每月将薪资的500元至2000元给予另一名社工,等同规避将薪资回捐给机构违法情事。(报系资料照)
有立委提及,近期爆出高雄、台南两社福机构要求社工每月将薪资的500元至2000元给予另一名社工,等同规避将薪资回捐给机构违法情事,劳动部今天表示,如经查明确有相关事实,将以违反「劳动基准法」工资给付规定裁罚2万元至100万元罚锾,请社福机构勿以身试法。
高雄社工工会日前揭露,高雄市彩色页女性愿景协会指示社工每月必须领出现金给予另一名社工;台南市𦈡爱希望教育关怀协会终止承接台南市政府社会局方案,未依法资遣员工,同时发现要求领有主管补助的社工每月必须配合拿取现金2000元给另一名同事;亦被要求必须配合将3000元的年终奖金转帐予该名同事。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表示,工资是劳工工作获得的报酬,雇主应依劳动契约约定的工资数额,全额直接给付,过去曾有社福机构要求社工人员薪资回捐,属违反劳基法未全额给付工资,近日听闻少数社福机构要求领到工资后,再将一部分工资给予其他同事,但实质上仍为未完全给付,仍以违反劳基法规定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