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逼8岁女自拍「打屁屁」片 恫吓:不拍就跟妳妈说

男大生逼8岁女自拍「打屁屁」片 ,恫吓:不拍就跟妳妈说。(达志影像)

一名张姓大学生在脸书结识8岁女童,竟逼她自拍「打屁屁影片」,女童害怕下,拍摄包含屁股外侧、胸、肚子的影片,事后将张男封锁,未料张男竟撷取女童母亲及姐姐脸书,恐吓她要告诉两人,吓得女童向母亲求救。台南高分院认为该影像已包含女童隐私部位,判张男3年6月。全案还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张姓男大生张洪钧于脸书私设二个暱称各为「张翔」、「陈柔」的假帐号,其于民国109年12月认识8岁女童小美,竟然传送讯息给小美说「你拍一段自己打屁屁的影片给我看,要光屁屁的喔」、「还是你要什么我可以买给你」、「任何东西都可以」、「确定什么都不要?」、「我很想看你的屁屁不行吗?」,但遭到小美拒绝。

为达到目的,张男又再改暱称「陈柔」之帐号与小美加好友,再传送讯息表示:「想不想看我的影片啊」、「那我也要看你的喔!都是女生应该没关系吧」、「打屁屁影片呀」、「有什么关系,是看屁屁,又不是看前面」,又遭到小美拒绝。

张男气得立刻传「那我只好跟你妈妈说你喜欢打屁股社团」、「要重拍一个,看到1分钟才算」,小美心生恐惧下,被迫自行拍摄部分身体裸露照片,但不包含私密处传给张男,事后小美立刻封锁张男。

张男大怒,竟然又撷取小美母亲及姐姐的脸书照片,接胁迫小美并传送「我要去跟你妈妈说啰」、「你不给我,我要给更多人看哦」,小美吓得向母、姐求助,并立即报案。

一审法官认定张男恶行重大,判张男3年6月。二审法官却认为,小美仅传送「屁股侧边」影像,未达到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程度,属于未遂,且与受害人达成调解,改判2年徒刑。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检方不服上诉,检方再上诉后,改依胁迫使儿童自行拍摄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电子讯号罪,处3年6月徒刑。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