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约18岁女溜滑梯上嘿咻 来的竟是姊姊遭挨告性侵
台北一名张姓男大生去年6月透过用社群软体「微信」摇一摇,认识一名自称18岁的女子,并声称愿意以每月10万元包养对方,2人晚间便相约到士林美仑公园的溜滑梯上发生性关系,但事后却称「包养只是在打嘴砲」,挨告性侵,但因为案发地是公众场所,女子却未大声呼救,士林地检署认定双方是你情我愿,便没被起诉。
据《苹果日报》报导,男大生辩称,2人相约晚间9点多见面,聊到浓情蜜意时,情不自禁在溜滑梯上以女下男上的体位交合,而且为了取悦女子,他还帮对方口交,没想到完事后就被索讨10万元,导致双方不欢而散,甚至被告性侵。
女子指控,自己当时是被男大生强压在溜滑梯上性侵,因为太紧张、不知道该怎么办,才没有呼救,也否认有索取包养费,不过她事后立即前往仑公园旁的新光医院验伤报案。据士林地检署调查,这名自称18岁的女子其实实际年龄超过30岁,而且除了下体撕裂伤之外,其它地方也没有反抗的伤痕,在加上案发时间并非半夜或是凌晨,只要大声呼救应该都能获救,她却没这么做,因此认定双方是你情我愿,给予张男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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