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断桥惩处名单出炉!「交通部次长、港务公司董座、航港局长」都在内
▲运安会已发布南方澳大桥事故的事实资料。(图/记者汤兴汉摄)
去年10月宜兰南方澳大桥无预警断裂,意外酿成多起死伤。时隔8个月,交通部今日公布相关人员惩处名单,交通部常务次长祁文中记申诫2次;台湾港务公司历任董事长萧丁训、张志清、吴盟分均记过一次,前董事长吴宏谋记申诫2次,现任总经理陈劭良事发则记过1次;现任航港局长郭添贵记过2次。
交通部表示,针对断桥事件,港务公司未尽注意验收及交接的责任、检测维护未尽注意责任、未建立桥梁检测与督导制度;航港局虽于2017年与港务公司协议订定作业程序,但航港局北部航务中心未具以落实查核,致使航港局未充分监督港务公司依据委托契约履行责任,也有督导不周之处。
交通部表示,此次惩处回溯至1998年南方澳大桥完工验收时,并依据事实及权责分工,以港务公司重于航港局、直接督导人员重于间接督导人员为原则,审酌惩处轻重,并针对前基隆港务局、港务公司总公司、基隆港务分公司及航港局主管加重处分。
▲交通部祁文中次长也在惩处名单内。(图/记者李毓康摄)
交通部公布惩处名单:1、 该桥梁于105年纳入运研所桥梁管理资讯系统时,港务公司苏澳港营运处,却未进行桥梁检测且未将问题及状况上呈回报,错过可能得建立完整桥梁检测制度之先机,责任最为重大,因此时任基隆港务分公司苏澳港营运处资深处长林健明、督导兼代工务科经理方硕堂皆记大过1次。
前苏澳港营运处资深处长王坤池,于84年即接任苏澳港分局长,后于港务公司成立后,亦接任苏澳营运处资深处长至103年止,因于87年接管南方澳大桥时,未能督导属员完善交接事宜,亦未积极确认本桥检测维护重点,记大过1次。于97年至102年担任苏澳港营运处工务课课长、工务科经理的马肇南,因于87年主办南方澳大桥会验及财产点交工作,记过2次;历任工务科经理黄维力、郑智中则分别被记过1次、申诫1次。
2、在基隆港务分公司未能督导苏澳港营运处,察觉所维管特殊性桥梁并办理检测,因此包括现任总经理刘诗宗在内的历任总经理,皆被记过2次,历任总工程司、工务处长、副处长等人,皆被记申诫1至2次。
3、在总公司部分,除历任董事长除吴宗荣请辞获准、负起政治责任外,经参酌运安会调查报告,历届董事长萧丁训、张志清、吴盟分由书面警告加重为记过1次,前董事长吴宏谋因任期仅9个月,为记申诫2次。
历任总经理包括李泰兴、现任航港局长郭添贵,皆被记过2次;现任总经理陈劭良事发时任期仅4个月,故记过1次;其余工程副总、工程处长、副处长,皆依情节轻重,被记过1次至申诫1次不等。
4、在航港局部分,因委托港务公司办理商港设施维护,但督导不周,前局长黎瑞德、祁文中、谢谓君,均记申诫2次。
且因苏澳港属航港局北部航务中心辖管,并由航港局港务组委托港务公司办理商港公共设施兴建维护,因此历任北部航务中心主任、简任技正、科长,因监督不周故分别被记过1次;航港局港务组因委托港务公司办理商港公共设施兴建维护,故历任组长亦被记申诫1次至2次惩处。
其中,现任航港局副局长刘志鸿,因曾担任北部航务中心主任,故记过1次;现任副局长陈宾权,虽曾担任港务组组长,但因仅半年故被记申诫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