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試辦基本收入政策 符合資格不需工作即可月領3250元

南韩政府本月底在全国10个郡县试办基本收入计划,在这些地区实际居住三天或以上的居民每月可领取15万韩元。 路透

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MAFRA)10日敲定农渔村基本收入试点计划实施细则,从本月底开始每周在京畿道涟川郡和江原道旌善郡等10郡县实际居住三天或以上的民众,每月可领取15万韩元(约台币3,250元)的基本收入,将以当地礼券形式发放。

朝鲜日报报导,农渔村基本收入是南韩一项全国性计划,根据李在明总统的承诺,从今年开始在全国10个郡县实施,为期两年,试办地点还包括忠清北道沃川郡、忠清南道青阳郡、全罗北道淳昌郡和长水郡、全罗南道谷城郡和新安郡、庆尚北道英阳郡,以及庆尚南道南海郡。

符合资格的居民,需在这些试点地区拥有户籍地址和居民登记,并且每周在该地区实际居住三天或以上。举例来说,在其他地区工作的劳工,如果通勤到试点计划目标地区、或经确认每周在目标地区居住三天或以上,即可领取基本收入。在其他地区就读的大学生,只有在寒暑假期间每周在目标地区居住三天或以上才有资格领取。现役军人和外国人不符合领取资格。

根据实施细则,这项基本收入可在领取者居住的乡镇或农村地区使用,农村地区居民有六个月时间使用,比乡镇居民多三个月。这笔补助也可用于设立乡镇内的机构或企业,例如医院和药房。在加油站、便利商店和农协直营连锁超市Hanaro Marts消费的限额为5万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