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新制上路!儿少性侵犯最高10年不得就职于教育及医疗机构
▲ 性犯罪会在儿童及青少年心中留下阴影。(图/达志/示意图)
南韩女性家族部10日宣布,将自17日起实施儿童暨青少年性保护相关的部分法律修正案,扩大针对性犯罪者的就业限制制度,未来儿童、少年性犯罪者,最高可能被限制10年不得在学校、幼稚园、医疗机构等场域就业。女性家族部也将于7至9月间,联合相关部属与地方自治团体,确保所有儿少相关机关都确实施行新制。
南韩青少年性保护法于2016年被判定部分违宪,以致于在接下来的一段空窗期内,儿少性犯罪者竟得以在学校等机关任职。宪法法院当时认同设立就业限制的目的正当性及手段必要性,但认为不论罪情轻重,一律处以长达10年限制会构成过当处罚,因此在随后的空窗期内,超过4万名性犯罪者实际上等于没有受到就业限制制度所约束。
相关修正案上路以后,法院将根据犯人的罪情轻重、再犯率等因素,决定就业限制时限;限制性犯罪者就业的场域也将扩大,包括儿少相关机关、各大学、学生咨商资源、儿童福祉服务机关、特殊教育服务机关等等。
此外,为避免性犯罪者隐瞒住址,对附近居民造成困扰,南韩有「性犯罪者个人资料登录制度」,将所有性犯罪者资料登记在网路上,其中一部分提供给所有国民自由查询。而17日将上路的修正案,也保障所有国民都有要求更新性犯罪者老旧或谬误资料的权利。
此前犯下性犯罪被判有罪的犯人,则根据遭判刑期长短来决定其就业限制时限。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就业限制期间为5年;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者为1年;仅罚金者则限制就业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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