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局外談判潑汽油燒死人 友人助逃亡判5月
黄姓男子与杜姓男子去年7月于台中警局外谈判,黄男带汽油纵火,导致杜男重伤死亡;黄男日前遭判无期徒刑,协助黄男逃避追缉的高男近日被依藏匿犯人罪判5月刑期。
检方起诉书指出,31岁黄男与38岁杜男为朋友,民国112年7月24日黄男在云林县原本要载母亲就医,杜男临时要求黄男前往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外谈判、协调债务。黄男不满长期遭使唤,因而心生怨恨,带汽油、火柴等赴约。
黄男与杜男一言不合起口角,便将约8.5公升汽油朝杜男泼洒,点燃火柴后逃离现场,杜男经抢救后仍伤重不治。日前台中地方法院依杀人罪,判处黄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可上诉。
检警调查,黄男犯罪后,联络高姓男子前来搭载其离去,高男看见黄男身上多处烧伤,显露涉嫌纵火犯罪痕迹,仍基于藏匿人犯犯意,载黄男到彰化县北斗镇、云林县莿桐乡超商买冰块冰敷。
据彰化地方检察署起诉书内容,事发当晚,高男替黄男向其母亲拿钱后,2人在云林四处游荡逃避追缉,高男除提供自己手机给黄男与家人联络,25日上午又把自己父亲银行帐户给黄男胞弟汇款,作为黄男就医费用,下午高男陪黄男在云林就医被警方当场查获。
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将高男依犯藏匿犯人罪,处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