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工程师荷兰带种子自学种大麻 要找「外劳卖草」完蛋了

台南地院审理时,认为蔡男任职科技工程师一职,其受高等教育、为高社经地位者,理应清楚毒品危害,然却未能恪守法律,最终认定应执行2年8月。(示意图 / 中时资料照)

台南科学园区一名蔡姓工程师于去年8月间,从荷兰带回大麻种子,依照网络自学栽种,成功培育3棵大麻种子成长至植株阶段,并于Line上与友人聊天称可「找外劳卖草」。今年2月,警方于蔡男住处查获住处栽种大麻一事;经台南地院审理,认定蔡男犯私运管制物品进口,且意图供制造毒品用而栽种大麻,应执行2年8月。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蔡男于2022年8月中旬,借由出差至荷兰的机会,在当地购买大麻种子6颗后,置于托运行李内自桃园国际机场入关而私运入境进口。同年12月至隔年2月20日,蔡男竟意图制造毒品之用,基于栽种大麻之犯意,在其住处依照网络自学栽种大麻,成功培育3棵大麻种子成长至植株阶段。

经保安警察三总队第二大队持搜索票至住处搜索,扣得大麻植株2株、干燥大麻株1株及相关设备。警方所查扣之大麻植株,经检视叶片外观均具大麻特征,随机抽样2株检验均含第二级毒品大麻成分。

蔡男辩称,栽种大麻仅供施用,并无贩卖之意。律师也表示,蔡男任职工程师,年薪及家境优渥,没必要透过贩卖大麻赚钱。

律师表示,蔡男与友人Line上的聊天对话,称其只是想要炫耀自己可以自学栽种大麻,与朋友也认真讨论,实属天马行空之拼凑对话。至于谈及洗外劳钱部分,律师则回应称,蔡男所谈乃中国进口精品贩卖给外籍移工,而非贩卖大麻,且就以蔡男种植的量而言,与其所提及找一堆外劳栽种、大规模量产之状况不符,不能以对话纪录认定蔡男种植大麻非供自用。

台南地院审理时,认定蔡男任职科技公司之工程师一职,其受高等教育、为高社经地位者,理应清楚毒品危害且对社会秩序之破坏性,然却未能恪守法律,在明知大麻种子、植株均属违禁物之前提,竟为制造大麻,以前揭方式输入大麻种子后,在前开住处栽种大麻成株。

台南地院审酌,蔡男犯后自始坦承自国外输入大麻种子,且栽种成苗犯行,其栽种大麻植株虽非仅供自己施用,但尚无证据显示已有对外贩卖或转让,且栽种之大麻植株3株数量非大,其恶性及犯罪情节相较大量制造毒品牟利者尚属有别。

法官最终认定蔡男犯私运管制物品进口罪处7月,又意图供制造毒品之用,而栽种大麻处2年7月,应执行2年8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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