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狂追军中同袍妻 密集传讯「我等妳电话」骚扰

阿德明知她为同事小伟的配偶,却透过扶腰等肢体接触,以及传送LINE讯息示意追求。(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宜兰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诉他老公小伟(化名)的军校同学及服役单位同事阿德(化名)对其进行性骚扰,要求赔偿精神慰抚金。法院在8月28日经言词辩论后,判决被告须赔偿原告新台币20万元。

根据判决内容,小美主张自109年6月17日起,阿德明知她为同事小伟的配偶,却透过扶腰等肢体接触,以及传送LINE讯息示意追求,并在随后以通讯软体LINE及脸书持续对小美进行干扰。这些骚扰行为已影响小美的日常生活,并使她心生畏惧,精神备受折磨,遂请求阿德赔偿。

法院审理期间,小美提供了LINE对话纪录、警察局的告诫书及申诉书等证据,显示阿德多次以语音通话及讯息进行追求行为,甚至在111年11月至112年1月间,多次传送不当讯息,内容包括「我等妳电话」、「心情好点可以再打给我」等。这些证据被法庭采纳,并与刑事庭的判决一致,认定阿德行为属实。

阿德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仅透过书状表示两人早在94年间已认识,并质疑小美精神损害与其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然而法院依据刑事判决及国防部等单位的调查报告,认定阿德骚扰事实明确,并且确实造成小美精神上的痛苦,符合《民法》相关规定,应负担赔偿责任。

法院进一步指出,慰抚金的数额需考量双方的身份地位及经济能力,最终判定阿德须赔偿小美2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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