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學生洽談妨害性自主案和解 少女哥哥亮刀觸法
基隆市高中男、女学生因妨害性自主件相约商谈和解时,少女的哥哥亮刀,开出转学或休学、赔偿5万元、留下一只手3条件供选择,男学生事后报案。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当时氛围足令男学生,觉得稍有拂逆即可能遭暴力相向,且难以反抗逃脱,依强制罪判少女的哥哥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被告读高中的妹妹与同校男学生都已满16岁,两人间的妨害性自主案件,由基隆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审理中。男学生去年9月18日清晨6点多到少女的住处,与少女洽谈和解事宜,少女的哥哥也在场,商谈和解金额。
过程中,少女的哥哥持蓝波刀对男学生说,「要嘛5万赔偿,不然就留一只手」等话,言词咄咄逼人,要男学生提出解决方案。男学生担心少女的哥哥会再找他的麻烦,哥后报案。警方通知少女的哥哥到案说明,制作笔录后送办,基隆地检署检察官侦查后起诉。
少女的哥哥坦承与男学生商谈和解时,有把原本放在沙发上,但掉到地上的刀子捡起来再插回去,并没有拿刀恐吓男学生,否认有强制犯行。
男学生在警询时说,他到少女家中与少女和她的哥哥讨论事情时,少女的哥哥说他有3个选择,第1转学或休学,第2以5万元解决事情,第3留下一只手。少女的哥哥并拿出1把有弧度,长约4、50公分,刀鞘是黑色的刀子,并将刀子抽出来,当时他很害怕,不敢再看刀子。
法官查出,少女与哥哥与少女的对话纪录中,被告表示「我拿刀出来是架在人家脖子上吗?我从头到尾都没有站起来过,我拿刀抓痒也犯法喔」等话,显见在讨论事情过程中,确实曾出现扣案的刀子。
法官认为,男学生只身前往少女家中协调,少女的哥哥态度强势并出现刀子,足证当时氛围,足令男学生心生畏惧,产生难以反抗、逃脱,以及稍有拂逆即可能遭暴力相向心理压迫情境,不采信被告辩解,并认定有强制罪犯行,但不另论以恐吓危害安全罪科刑。
法官审酌少女的哥哥未透过理性方式处理纠纷,以强暴手段迫使男学生行无义务之事应予责难。兼衡被告否认犯行及犯罪手段、所生危害及个人和家庭情状,处拘役50日,如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日。
基隆市高中男、女学生因妨害性自主件相约商谈和解时,少女的哥哥亮刀,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依强制罪判拘役50天。全案可上诉。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