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骑电动滑板车闯红灯酿祸害死 法院判刑10月
郭姓男子骑电动滑板车闯红灯,与机车发生车祸导致骑士死亡,法院依过失致死判处徒刑10月。(本报资料照/李文正台北传真)
郭姓男子2020年10月骑乘电动滑板车,闯红灯跨越南港昆阳街、市民大道路口,与机车发生事故,骑士送医后仍因颅内、腹腔出血死亡,士林地院审结,依照过失致死罪,判处徒刑10月,全案仍可上诉。
从事保全工作的郭男,案发当天晚上6点多,沿北市南港区昆阳街南往北方向人行道行驶到昆阳街与市民大道7段路口,与由西往东方向的王姓骑士碰撞,24岁王男送医急救无效。
判决指出,郭男不得行使电动滑板车在道路上,应改以步行方式穿越路口,但郭男却贸然闯红灯向前直行,与24岁王男的机车发生碰撞,涉犯过失致死罪。
判决指出,郭男因一时疏忽,酿成车祸事故,导致骑士枉送宝贵生命,并造成被害人家属蒙受痛失至爱亲人难以抹灭之创伤及无法弥补之伤痛,尽管骑士也有过失,不能全然归责于郭男,但考量迄今未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