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师手掐少年胸遭控性骚 竟辩称是哥儿们的互动

男老师掐学生乳,不服辩称「哥儿们的互动」,提诉愿遭驳回,再向法院提行政诉讼,无性骚意图,二审法院驳回,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南投县男补教老师前年因班上学生有「互抄作业」嫌疑,竟动手掐少年胸部,导致左乳瘀青,其家长愤而提告,经性骚扰防治委员会认定「成立」性骚扰,老师不服辩称「哥儿们的互动」,提诉愿遭驳回,再向法院提行政诉讼,无性骚意图,二审法院驳回诉请,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该名补教男老师当天质疑少年「互抄作业」,少年便回称「别人抄我的」,男老师要少年将双手举起后,顺手掐其左胸,造成左乳上有6公分大小瘀伤,事后还被同侪笑。

少年返家后向家长告知受伤,家长带少年到医院验伤,同年12月向蔡提出性骚扰事件申诉,经南投县政府社会局调查后却「不成立」,家属不服去年3月间再向县府再申诉。同年6月召开性骚扰委员会临时会,最后认定性骚扰案件「成立」。

男老师不服,提出诉愿遭驳,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诉讼,声请撤销诉愿与性骚扰案件成立处分,表示从事教学10多年,案发后「有反省互动方式」,因该生也是男生,像「哥儿们的互动」,没有性骚扰意图。

合议庭认为,虽男老师主张因少年有抄作业行为,才以玩笑方式管教,但掐胸行为太过鲁莽,且在同学面前「抓胸」误解正当管教,认为性骚扰防治委员会认定构成性骚的处分,无违法之处,驳回男老师诉请,可上诉。